我之前在就業站看到臺北捷運要應徵行政人員,結果到了捷運站內才知已沒有名額了,退而求其次應徵清潔人員,還要考試,并且還要繳報名費500多元,ABC后還是考上了,并且我也去上班了,因為是外包的,他們萬成給ㄉ時薪是95元,我們在那座的真的累的比狗都不如,結果我們所用的清潔用具還是從我們自己的時薪內扣的,還有天理嗎?這不是應該是公司供應的嗎?連捷運公司的主管都看不下去,自掏腰包幫我們購買拖把頭及菜瓜布,做清潔人員已夠辛苦了,結果還被萬成的剝削我們的微薄薪資,連我們的加班費都要A,是否吃像太難看了,ABC后實在是無法接受,只好辦理離職,在這我希望所有的公司及企業主都能拿出良心來對待自己聘僱的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