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熱點問答:如何開具完稅證明? 根據《上海市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關于推行網上開具稅收完稅證明工作的通知》(滬國稅發〔2018〕24)規定:三、開具流程(一)登錄查詢。納稅人登錄本市企業(個人)網上辦稅服務廳完稅證明開具欄目,進行身份認證、查詢本單位(個人)的完稅信息。(二)選定打印。納稅人選定特
發票熱點問答:如何開具完稅證明?
根據《上海市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關于推行網上開具稅收完稅證明工作的通知》(滬國稅發〔2018〕24)規定:“三、開具流程(一)登錄查詢。納稅人登錄本市企業(個人)網上辦稅服務廳“完稅證明開具”欄目,進行身份認證、查詢本單位(個人)的完稅信息。(二)選定打印。納稅人選定特定期間完稅信息后,企業納稅人使用身份認證證書(CA證書)或法人一證通證書下載、自然人納稅人直接下載完稅信息后,通過A4型紙張打印輸出《稅收完稅證明》,格式為PDF電子文檔。”
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規定:“一、對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二、考慮到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數額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員可能在一段時間內沒有固定收入,因此,對于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可視為一次取得數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允許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平均。具體平均辦法為:以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除以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以其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按實際工作年限數計算,超過12年的按12計算。三、按照上述方法計算的個人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納的個人所得稅稅款,由支付單位在支付時一次性代扣,并于次月7日內繳入國庫。四、個人按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基金在計稅時應予以扣除。五、個人在解除勞動合同后又再次任職、受雇的,對個人已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不再與再次任職、受雇的工資、薪金所得合并計算補繳個人所得稅。”
發票除了名稱和納稅人識別號其他信息漏寫或者錯寫是否還能使用?
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第二十二條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磚用章。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決定》(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7號)第二十八條規定,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打印,內容完全一致,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磚用章。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6號)第一條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購買方為企業的,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
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銷售方為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在“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購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本公告所稱企業,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業法人、企業分支機構、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和其他企業。綜上,按照發票管理辦法的要求,發票項目應填列完整,但目前在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對于購買方是企業的,必須填寫企業名稱和納稅人識別號,不是企業的話名稱必須填寫,購買方
銀行賬號、地址電話等建議填列完整,但如確無法填寫,目前暫不在強制限制范圍內,不影響發票的有效性。
企業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那就安裝服務這部分應該如何繳納增值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中外合作辦學等若干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2號)第六條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應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