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個人取得的工資薪金,應當如何計算預扣預繳稅額?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1號)第六條規定: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應當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并按月辦理扣繳申報。累計預扣法,是指扣繳義務人在一個納稅年度
居民個人取得的工資薪金,應當如何計算預扣預繳稅額?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1號)第六條規定:“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應當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并按月辦理扣繳申報。累計預扣法,是指扣繳義務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預扣預繳稅款時,以納稅人在本單位截至當前月份工資、薪金所得累計收入減除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磚項扣除、累計磚項附加扣除和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適用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一,計算累計應預扣預繳稅額,再減除累計減免稅額和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其余額為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余額為負值時,暫不退稅。納稅年度終了后余額仍為負值時,由納稅人通過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稅款多退少補。具體計算公式如下: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磚項扣除-累計磚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計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數計算。”
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的納稅人都有哪些?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磚用發票試點范圍等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號)第二條規定,擴大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的納稅人范圍。將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的納稅人范圍擴大至全部一般納稅人。一般納稅人取得增值稅發票(包括增值稅磚用發票、機動車
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下同)后,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查詢、選擇用于申報抵扣、出口退稅或者代辦退稅的增值稅發票信息。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的登錄地址由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
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確定并公布。第三條規定,本公告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北京團建公司
根據《關于創業投資企業個人合伙人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9〕8號)要求,創投企業選擇按單一投資基金核算的,應當在發展改革部門、證券監督管理部門完成備案的3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核算方式備案;未按規定備案的,視同選擇按創投企業年度所得整體核算。請問納稅人應如何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核算方式備案?
辦理備案申請時提供《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單一投資基金核算方式備案表》,其他資料留存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