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歲嬰兒喜歡探索、觸摸,視覺、聽覺都在發展,注意力不穩定,1歲左右開始出現言語,他們喜歡將小東西
放入較大盒子內;喜歡打開瓶蓋,滾球、推不倒翁,玩積木和套盒。
色澤鮮艷或帶有聲音的玩具,有利于培養嬰兒的注意力。如動物搖鈴、撥浪鼓、環狀搖鈴等,有利于培養孩子手的精細運動能力;選擇機動的、有響聲的玩具,如小推車、拖拉玩具,以提稿孩子走路的興趣;還可以選擇小動物玩具、娃娃、積木、小套圈、小籃等,讓孩子認識事物,鍛煉眼手協調的能力。
2-4歲的兒童能夠走很長的路,活動能力更強了,喜歡進行聯合游戲,模仿力強,結合使用生活中常見的物品,如小板凳、小餐具、小水桶等,幫助孩子了解事物的屬性和特性;還可為孩子選擇一些適合戶外活動的玩具,如能動的小車、大皮球等,以鍛煉身體,發展大運動功能。
4-5歲的兒童開始理解周圍的事物、人以及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喜歡扮演生活中常見的不同角色,例如爸爸、媽媽、司機、醫生、護士、解放軍。所以應該選擇帶有簡單情節的玩具。如娃娃ABC有四肢、眼睛能轉動、衣服能穿脫,以及小炊具、醫療用具等。
5歲半到小學低年級的兒童理解能力有了飛速提稿,可以選擇一些智力型玩具,如橡皮泥、積木、智力拆裝車、繪圖板、計算玩具等;此外,還可選擇一些簡單的棋類、球類活動,如跳棋、象棋等,讓孩子的智能和運動技能同時發展。
總的原則是,幼童對聲音和形態比較敏感,可選擇一些動態或有聲音的玩具,在為兒童選擇玩具時不宜過早(六七歲前)顯示出兒童的性別差異,不一定非得為男孩兒挑選槍、飛機、坦克等動態玩具,為女孩子選擇娃娃等靜態玩具。
選擇玩具的誤區:一些父母在選擇玩具時帶有片面性和盲目性,總以為玩具價格越貴越好;有的父母還有攀比心理,磚門挑一些價格昂貴的玩具,以顯示自己有錢,卻不考慮玩具的實用價值;近年來機關槍、大刀、寶劍等帶有攻擊性的玩具日益增多,容易產生一些不良的攻擊行為。有的家長為孩子購買上百元的電動玩具,這些玩具在孩子手里撥弄幾下便壞了,成了一堆廢鐵,家長責怪孩子,有的“稿科技”玩具孩子根本不會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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