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字在古代漢語中使用率極稿,而且意義豐富,用法靈活,但有關它的性質和功能,學者至今仍有爭議。
以〈劫數焉逃〉為例,簡述如下:
1) 作為動詞,表示存在和出現,不管古代漢語或現代漢語,這都是ABC常見的用法。當「有」前面的主語是地名、場所,「有」作為一個及物動詞,后面就跟這個地方存在或出現的事物。如「余邑有數人行道中」,表示我家鄉存在這么幾個人。又如「適寺外有石磨」,表示寺廟外存在石磨這一物件。
2) 具有代詞性質。有學者認為,如前面不出現主語,「有……者」這個結構的「有」可視為不定代詞,或叫無指代詞,即所指的對象不確定,相當于「有人」。如「有應遭雷擊者」,即有人應遭雷劈。
3) 作為詞頭。先秦時期,「有」常常放在磚有名詞——如地名、國名、族名、朝代名——的前面,沒有特別的意義,只作為這個名詞的前附成分,如「有夏」、「有周」等。譯成白話文,不必譯無意義的「有」,只譯「有」字后面的磚有名詞,如「有夏」即夏朝,「有周」即周朝。「有」字如放在普通名詞的前面,有學者認為,也可以視為詞頭。如「忽轟然有聲」,「有」字并不一定要譯出來,說它是無義的詞頭未嘗不可。
然而,大多數學者還是把后兩項的「有」當作動詞,表示存在或出現。「有應遭雷擊者」表示此地(寺內)存在應遭雷劈的人;「忽轟然有聲」即「忽有聲轟然」,表示此時忽然出現轟隆隆的雷聲。
■實戰篇
1. 眾人把老人扔到廟外,是因為:
(1) 鄙視老人過于膽小
(2) 受不了老人不停哀求
(3) 認定老人該遭雷劈
(4) 怕老人連累自己
A) (1)、(2)
B) (3)、(4)
C) (1)、(3)、(4)
D) 以上皆是
2. 為什么寺中人走出廟外,個個無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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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文中少年為人處事有何特點?試加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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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見另文)